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375,776.13元,提取法定盈余937,577.61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24,501,703.04元,期末结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2,939,901.56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要求,考虑到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开拓及投资业务的需要,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制定,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