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瑾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授予日)》后,监事会认为,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
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3年11月21日作为预留授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15.4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43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16.7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77元/股。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授予日)》《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