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栏目: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12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12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详情参见202112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112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3119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连宗敏女士、连松育先生、高薇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详情参见202112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112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2022119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A1406 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9)详情参见202112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