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栏目: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12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本次核销事项属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1,667,886.7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655,961.72元。本次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年限较长、多次催收无果或债务人已无法联系,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或是已经被法院裁定为失信企业,追回款项概率低且成本高。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的应收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1,667,886.7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655,961.72元,减少公司当期利润11,925.00元;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等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影响利润数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