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9号)核准,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A股的方式向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4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13,2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7,075,615.98元(不含税)(根据中国结算发字【2022】35号《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免收注册地在深圳市等地区的发行人2022年度费用,免收费用范围包括证券登记费等,公司本期非公开验资后冲减新股发行登记费及相关印花税28,294.79元),实际募集资金306,124,384.02元。
截止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 0009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 | 79330078801900001602 | 308,760,000.00 | 0.00 | 已销户 |
合 计 | 308,760,000.00 | 0.00 |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初时存放时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注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于上述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6月29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产生经济效益。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不涉及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使用,且公司已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8日